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

饑渴誘罪 (Thirst)

電影同中文片名一樣,煞有介事,查實扭扭令令矯情造作。導演先生,送你五隻字:”偽善” 及 “大男人”。

原為愛心爆棚的神父由頭到尾都是 accidental victim,變成無血不能茍活以及忽然開竅得嚐禁果與愛情滋味乃形勢格禁,但女的則是天生蕩婦淫娃,用詭計博同情無本心為滿足慾念殺人吸血當食生菜。善與惡真係可以分得咁開?導演編劇先生,你 (哋) 呢啲咪叫做又食又拎𡁻完唱囉!彩係自己攞到盡嘅,架係人哋丟到爆嘅,咁又點會 work 呢?結果就係情理不通犯駁重重,開大了頭卻收唔到科矣。

導演編劇先生,如果你(們)肯拋開無謂的自尊 (其實我唔明寫故事點解要計較一己自尊的),電影應該可以更可觀。從你 (們)如此寫主角神父,即知道你 (們)拒絕承認自己會擁有人性軟弱和可怖的一面,反映了你 (們)缺乏自省能力,那麼,我要提醒你 (們),這是行人止步的訊號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