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

做世界


上世紀90年代初次造訪英倫,適逢聖誕大減價,A在高芬花園 ( Covent Garden ) 看中一對皮鞋,減價後只需12英鎊,店員在收銀處的電腦張羅了好一會,然後禮貌地用漂亮的牛津英文對我們說:“ 噢因為剛過5點,電腦顯示你們選的鞋子最新售價為10英鎊。” 

我和A喜出望外,自不待言。

又過了許多年,於倫敦某大著名百貨公司,今次是夏季大減價,我對一件老牌子的棉質上衣有興趣,想付鈔的時候,卻發現襯衣有少許污漬,於是問店員有沒有另一件。經查核後這是百貨公司倖存的惟一,店員於是萬分抱歉地說:“ 要你失望不好意思,如果你接受這件弄污了的襯衣,可以給你再減20%。”

如此服務,怎能不說一句 “ 賓至如歸 ”。

我由是先入為主地認為,這種均真的服務和做生意的態度,是所有被稱譽為國際大都會的基本入場費。

2008年初,《時代周刊》創造了一個新名詞“紐倫港” ( NYLONKONG ),認為香港是與倫敦和紐約鼎足而立的21世紀全球化國際城市模範。我又於是對號入座,相信大企業理應有紋有路有制度,兼且賺得其所取之有道。因為,一向以來,大都會大阿哥倫敦給我的印象是這樣的。

然而在踏入第二個十年的21世紀,我方如夢初醒,原來這些年來,《時代周刊》所說的“紐倫港”,只是隔了萬重山的新聞工作者發自良好意願的推演。真實的香港,食大茶飯的大企業如果生吞客戶卻竟然還有骨落地,就即係沒有為企業克盡己職又如同益咗個客,換句話說等於有損股東利益,能不拍案怒吼該當何罪?

很不幸地,香港的大企業只由幾家人控制。更不幸的是,我們避無可避地要成為這些企業的客戶,被他們利用各種方式有意無意或欺壓或蒙騙。他們躲在只有point 7或更小的合約條文裡,並設下如同 matrix 一樣的客戶專線迷宮,每個接聽電話的人都說不關他事必須轉駁至其他部門,更甚的是如果你留下電話有人覆簡直是神蹟,但與此同時繼續出信嚴詞恐嚇,標明如果不照單繳交你都唔知佢點計出嚟嘅收費 (亦揾唔到職員解釋到費用何來),就會揾收數公司追數兼採取法律行動。

即使不妄想能有如在倫敦享受過那種體貼的禮遇,但我的身分至少仍然是一個客戶,要求貨銀兩訖也不算過分吧。這些大企業,卻用賺盡今次,話之你冇回頭做營銷目標。

大賊張子強做世界,最終不得好死。大企業做小市民世界,又當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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