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3日星期日

亦舒

中學時代是亦舒迷,還記得她的連載小說一度長期放在《明報》專欄小說版右頁左上角。關於故事內容我不甚了了,只是迷醉在她營造的yuppies生活氛圍,例如赤柱和石澳的房子、minimalism的裝修加宜家傢俬 (註:現在飛入尋常百姓家,以前是品味象徵) 、女主角的小跑車、她的蜜色皮膚和窄膊細腰肢、永遠的詩韻套裝(又註:到我懂得去詩韻現場勘察的年代就當然已不是那回事)、男主角在辦公室恆常有一件spare的白襯衫,夏天大汗淋漓的時候可以替換。

這些中產生活的一點一滴,連同當年80年代的《號外》一起看,成為了少年的我為將來而努力奮鬥的incentive。

亦舒小說通常去到結局均草草收場,唯獨有一本最難忘,遺憾的是竟忘記了書名。故事是一個單親媽媽狠心地把漂亮女兒賣給富商以換取安穩生活,女兒自小已被母親在其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受盡折磨,全憑把自己的疑難和鬱結寫信到報社類似〈長腿叔叔信箱〉的專欄尋求解答和慰藉。每星期,她最渴望就是收到信箱主人的回信,讓她重拾生存的勇氣,並繼續有力氣面對晦暗的日子。

那個富商其實是同性戀者,不過想以女主角掩飾他不敢走出衣櫃的死結。他對女主角愛護有加,給她上最好的大學,死後也留給她部分遺產讓她生活無憂。後來她結婚生子,也和丈夫說過年少時那段寫信尋求心靈慰藉的往事。

當女主角離世,她的女兒有天想到要去報社找當年負責那信箱專欄的作者,才發現那專欄其實是集體創作,報社誰有空便誰答,而且,他們只會在專欄作答,而不會另給讀者回信的,並且已停刊多年了。

到最後,女兒才知道,那些回信,原來是她媽媽自己寫給自己的。一直以來,她都是孤獨地在世上掙扎求存,即便每次從絕望境地扯她回崖邊的,都只有她自己。

是的,我記得的並非《玫瑰的故事》、《朝花夕拾》或任何一個家明,關於亦舒,我記得的是這個我忘了書名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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