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7日星期日

不准吃

我有一個在我眼中,對健康衛生要求超嚴格的母親,小時候街邊熟食攤子及士多的零食,除非得她法眼鑑定為合格,否則一概沒得吃。

我的禁食清單中,包括大娘清早用扁擔挑着沿村叫賣的豬腸粉和炒麵、午後伯伯紅色冰桶裡的冰木瓜等酸到人牙關軟的菓子,和攜着圓型金屬大盤子的爺爺無中生有攪出來的棉花糖。

再刁鑽的還有。

雲呢拿之外所有有顏色的雪糕、白色之外所有有顏色的花塔餅,以及綠寶橙汁。

或者你已經隱約感覺到,家母對顏色特別敏感。那時候 “ 人造色素 ” 應該還未是一個普及的概念,但出於本能反應,她抗拒食物裡一切過份渲染、失真的顏色。所以,像粉彩顏色般的雪糕和花塔餅,no;濃艷的綠寶,no;用滾了粗黑邊指甲沾過的豬腸粉,固之然no;叼着煙的爺爺在塵土飛揚的街頭攪出來的棉花糖, 絕對也是 no。 惟有冰菓子的被禁理由與顏色無關,家母對用來做冰菓子的生果來源有疑惑,而且太酸亦對牙齒無益。

我有理由相信,如果家母年輕時候識得有間舖頭叫 “ 無印良品 ”,她一定少很多煩惱。而我,也不用等足一個漫長的童年,也嚐不到一次手攪棉花糖的滋味。

( 附圖 “ 無印良品 ” 四塊裝棉花糖售12元,質感和手攪棉花糖一模一樣,而且拿在手上不會黏答答,真好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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